本會於6月11日收治一隻遭到人為飼養並雙翅剪羽的蒼翡翠幼鳥,歷時四個多月,小蒼翡翠逐漸成長,替換掉斷羽,長出完整且嶄新的飛羽,並且可以熟練地在室外野放訓練籠內飛行、捕食。牠的體重穩定、體態及活力都十分良好,經過獸醫評估,牠已經達到野放標準,因此於10月28日順利野放!
再次提醒民眾,人為飼養野生動物可能會造成動物的消化性疾病、緊迫、傳染病問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規定,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因此,若發現需要幫助的鳥類請撥打電話或私訊本會,不要貿然飼養才能給牠最即時的幫助。
本會野鳥救傷經費由 金門國家公園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