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在日殖時代就已經已出現聲音治理的作為,除了因推行同化政策而限制漢語戲曲與流行歌曲的廣播與唱片出版外,另一項影響深遠的是每天早上透過全台灣的收音機播放配合音樂與指揮者的動作號令的「收音機體操」節目,呼喚「全島的各位」同步舉手、彎腰、抬腿,藉著聲音機器改造了台灣人的時間觀與身體觀。二戰之後,國民政府對歌曲查禁並未停歇,而是以思想控管為目的,對流行歌曲實施更嚴密的歌詞及樂音審查。到了在八零年代後期,歌曲審查制度步入歷史,聲音治理則走向新自由主義下的治理機制──一首歌曲是否可公開播放、公開演唱的決定權,轉由著作權法掌理。這個趨勢從八零年代初便有跡可循:在美國強大的貿易報復壓力下,行政院從1984年提出「自由化、國際化、制度化」的經濟發展方針,接著是IFPI(國際唱片協會)成立、台灣被美國列入「特別301」優先觀察名單、五大跨國唱片公司進入台灣,聲音作為「私有財產」的觀念也逐步被形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