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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郁仁

《台灣獵人協會本部》

2013年,布農族男子王光祿在山區狩獵,被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判決合併執行三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2017年,最高法院審理非常上訴案,並全程於網路進行直播,創下台灣司法史上以網路直播開庭過程的首例。2024年3月14日,法院撤銷原有罪判決,改判王光祿無罪,布農族男子重獲無罪之身。

《台灣獵人協會本部》這組系列影像記錄了「花蓮縣山海族群狩獵自主管理獵人協會」(簡稱獵人協會)的幹部訓練。獵人協會旨在傳承傳統的狩獵文化,讓瀕臨失傳的山林智慧在現代社會保有喘息的空間。除了傳授狩獵智慧與山林技巧,協會也教導現代社會的法律知識,避免獵人們一不小心,就成為漢人社會中的罪犯。

黃郁仁曾在結束幹部訓練後,詢問開車的Mayaw:「成為一名獨當一面的獵人需要訓練多久?」Mayaw作為一名出色的阿美族獵人,在驅車駛離傳統領域的顛簸路上,他頭也不回地這樣回答:「一輩子。」

黃郁仁

1989年生於台北,現居台北。畢業於東海大學社會學系,現為自由工作者。有時寫文字或做專案管理,有時則擔任領隊或溯溪教練。

黃郁仁在大學時期,因對台灣的傳統文化深感興趣,遂拿起相機,記錄不同族群的文化畫面,也拍攝廢墟建築及特殊的文化地景,並舉辦全台廢墟戲院的攝影展,保存如今已寥寥無幾的廢棄戲院影像。近年他則將鏡頭轉向台灣的自然地貌,特別是利用溪降技術,走進全台各地的壯觀溪谷,記錄具有國際級水準的溪谷景觀。

對他而言,攝影是透過按下快門,收藏一個時空的切面。同時,他也認為創作是一件相當主觀的事,受到個人的認知、價值觀、美感及喜好影響,即使使用相同的相機、在同樣的時空背景,仍會拍出不同的影像,因此每個人的創作都是如此的獨一無二。